一、目的
通过在党组织中开展分级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疏导,帮助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家庭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突出家访的政治性,通过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传承中华优秀传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归属感、荣誉感。
二、家访形式
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县级领导干部、各党支部班子三个层级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家访。
局党组书记要对县级领导干部及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家访,原则上每年要对所有县级干部和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至少家访1次。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普通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家访。
县级领导干部要对分管科室或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家访。原则上每年要对分管科室每名党员干部职工至少家访1次。由党组书记负责家访的,可以不重复进行。
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对本党支部所管辖科室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家访,原则上每年至少家访1次。由党组书记、县级领导干部负责家访的,可以不重复进行。
家访应重在平时,采取小规模、经常化的方式进行,出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家访:1.患有重大疾病、生活遇到重大困难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2.家庭矛盾问题比较突出有反映时;3.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4.党组织关系刚转入或刚加入党组织时;5.流动党员长期外出返乡时;6.无故不缴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时;7.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时。其他需要及时家访的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家访内容
(一)了解情况。重点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家庭家教家风情况以及工作之余的生活圈、朋友圈和兴趣爱好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困难需求等情况。
(二)宣传政策。向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策部署,通报本地本单位工作概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转达问候。介绍党员干部职工在单位的工作表现以及工作业绩,转达党组、党组织的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感谢家属对党组、党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征求意见。听取家属对党组、党组织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的意见和建议。
(五)廉政提醒。对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进行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要带头家访,抓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县级领导干部要密切配合,其他党员干部职工要主动参与,形成良好家访氛围,推动分级家访制度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反映的困难需求、意见建议等,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工作合账,采取有效措施,子以协调解决。
(三)改进工作作风。家访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轻车筒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党员干部职工的负担,严禁以家访之名接受吃请。
(四)加强成果运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要简要通报家访开展情况,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分级家访开展情况纳入述职评议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