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之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美丽宜春建设这一主线,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机关为导向,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党纪法规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法治工作水平,为依法管理机关事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扣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常态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参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丽宜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组织学习《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强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普及《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与机关事务管理。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机关后勤发展新常态、维护机关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丽宜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学法送票游江西、游宜春”大型普法旅游活动。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好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三、全面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相关要求,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纳入全局总体工作计划,与机关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法治培训考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展《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机关后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登记公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发挥政策参谋、法律咨询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将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机关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不断提高法治文化在机关的渗透力和覆盖面。在市行政中心电梯间播放法治视频,市委大院建立普法宣传栏、公示栏等法治宣传阵地,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