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宜春市管局各项工作,及时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局重要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工作例会由局长主持召开,或受局长委托由副局长主持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局长、副局长、正副县级干部、正副调研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
专题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或由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会务工作由专题工作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安排议题涉及单位的其他同志列席。
二、会议时间
工作例会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安排;专题会议可适时召开。牵头部门应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参会人员。
三、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上级重要决定、决议和重要会议精神,通报重要事项。
(二)总结前阶段完成的主要工作。
(三)分析当前重点工作运行情况。
(四)部署下阶段主要任务。
(五)研究需协调的专项工作。
四、会议准备
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会前5天通知各部门根据会议内容准备汇报材料,汇报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会前2个工作日,相关部门应将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后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数量报送至办公室,办公室提前送局领导阅示。
专题会议由牵头部门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如有需要,应提前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送局领导阅示。
五、会议记录
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印发。专题会议记录由牵头部门负责整理,如有需要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局办公室印发。
六、决策执行
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安排的重要工作,由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局办公室负责会议安排决定重要事项的督查落实,及时向局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并以书面形式记载,纳入年度科室目标考核。
七、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会议所议内容涉及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保密事项内容,违者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