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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18-06-07 10:25:00来源:公共机构节能 涂智涛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要求,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11日至17日,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6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 强化低碳行动力度”。现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11日至17

二、总体要求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相关要求。广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宣传成功创建国家和省级节能示范单位的典型做法,开展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周年成就展示宣传活动。组织所辖或所属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培养和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带头倡导和践行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引领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市节能办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

1.垃圾分类知识竞答活动。组织广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通过“宜春市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竞答,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节能好作品好成果评选展示活动。向全市征集宣传节能工作的好作品好成果,通过“宜春市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和成果,在报纸、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集中展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垃圾分类宣传海报设计大赛。参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联联合举办的“共建绿色家园”垃圾分类海报设计大赛。活动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正式通告为准,正式通告将通过“宜春市公共机构节能”、“宜春日报”、“宜春发布”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联)

4.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613日,在宜阳大厦中座一楼大厅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邀请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现场集中回收办公室或者干部职工家中的废旧电子产品、纸张、废旧灯管等物品。

5.印发节能宣传画。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登陆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印发节约能源资源宣传画。市本级各公共机构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按照国管局制作的节能宣传画统一印制,向市直各单位发放。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干部职工住宅区张贴宣传画,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周氛围。请各单位68日到宜阳大厦西座424室领取宣传画。(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举办的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除按要求参加市节能办组织的活动外,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好下列活动:

1.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公共机构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内网、宣传栏等普及节能低碳常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在办公区和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画,举办节能知识讲座、节能展览、网上节能知识问答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2.低碳体验日活动。 “全国低碳日”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控制电梯开启次数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徒步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活动当天,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对各公共机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3.开展节能行动倡议活动。各级公共机构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节能行动倡议,倡导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元钱的“五个一”节约活动。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

4.节能进校园活动。利用周一升旗时间,举行节能宣传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宣传倡议,通报活动安排。依托学校LED屏幕发布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宣传标语;通过校园广播站发布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相关信息;在宣传栏、校园内适当处悬挂节能宣传条幅、节能宣传海报,整体营造倡导节能低碳宣传氛围。开展校园节能活动周的各种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到食堂、教室等地,张贴节约用纸、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节能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5.交通节能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交、车站等宣传阵地作用,在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站LED 显示(宣传)屏及公共交通工具、客货运站场张贴宣传节能标语标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绿色低碳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6.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以倡导建筑行业注重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积极宣传,展示实施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宣传国务院、省、市的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条例,开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技术培训,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积极营造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建筑节能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全民建筑节能意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三、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努力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营造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每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于当日下班前,报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科邮箱。

(三)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18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科邮箱。

邮箱:ggjgjnb@163.com    电话:3216626

件:1.节能好作品好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2.垃圾分类知识竞答活动方案

 

 

 

           

                            201866

 

 

 

 

 

 

 

 

附件1

节能好作品好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018524-615日。

2.投票时间:2018620-625

3.展示时间:7月初

二、征集内容和形式

1.征集内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以来十周年内的本地区、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成效,节能改造优秀案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样板;干部职工身边的节能小故事、好计策、小窍门。

2.征集形式:摄影作品、视频、文字等形式。

三、其他

1.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宜春市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入选的节能好作品好成果进行投票评选。

2.奖项设置: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并适当给予奖励。

3.参与方式:各单位于615日前将好作品好成果分类征集汇总后发送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邮箱,请注明"好作品好成果"字样,并备注单位、姓名和电话号码(每个市直单位至少1名,各县市区至少2名)。并于620日至25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关注“宜春市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评选。

附件2

垃圾分类知识竞答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611-15

二、竞答规则

竞答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个题目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答完成。竞答前要填写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人一次答题机会,转发朋友圈可额外获得一次答题机会。

三、其他

1.评选办法:根据竞答成绩、答题时间进行排名,对前100人进行排名。

2.奖项设置: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并适当给予奖励。

3.参与方式: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于611日至15日关注“宜春市公共机构节能”微信公众号,参与竞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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