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宜府办字〔2014〕141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确定宜丰县行政中心、铜鼓县人民检察院、万载县人民医院、上高五中4家单位为全市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希望示范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节约能源资源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带动作用。同时鼓励全市公共机构积极申报,争创第二批国家、省、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