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宜春市管局于7月3-6日对我市4家国家示范创建单位及5家省级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对丰城、高安、奉新、宜丰、上高、万载等县(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过程中,督察组对各示范创建单位的创建材料进行了预审,提出了整改意见,出具了整改清单。督察组还现场查看了各示范创建单位节能改造的情况。对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本地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具体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硬件配置、分类效果、督促检查等方面。
从督查结果来看,各单位示范单位创建及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情况较好,创建单位中水利用、节能灯改造、充电桩建设、分项计量改造等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宣传氛围浓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示范单位节能改造力度还不够大,不够有亮点。二是办公大楼垃圾分类桶不实用,布置不合理,标志不清晰;三是机关干部职工分类意识较淡薄,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
通过此次督查,全面掌握了示范创建和县(市、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理清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夯实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础。